《不动产试点指引》遵循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明确不动产投资范围、管理人试点要求、向适格投资者募集、适度放宽股债比及扩募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等,从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范,较好地兼顾了行业规范和发展。
此次试点工作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举措。
世茂股份拟授权全资子公司巧賢有限公司、上海镭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翔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质押,及绍兴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收益权,为上述5笔共计44.25079亿元公司债券的展期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