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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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征公告〔2021〕38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耿车居委会街北组;
耿车镇五星村八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人:李猛;电话:80600066)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宿城征公告〔2021〕37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耿车居委会街北组;
耿车镇五星村一组、八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人:李猛;电话:80600066)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宿城征公告〔2021〕3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五星村四组、三组、七组;
耿车镇耿车居委会街北组、育才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人:李猛;电话:80600066)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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