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拆迁又开始了!拆迁公告出来了!

方圆宿迁 2018-08-22 17: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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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城市规划和2018年度宿迁市房屋征收计划,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马陵路北侧片区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查登记范围东至运河路,南至马陵路,西至凤凰路,北至八一东路(详见征收范围图)。二、调查登记内容本次调查登记是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由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调查结果将于调查结束后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三、调查登记单位调查登记组织单位: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登记参与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国土局、民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房管处;宿城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宿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预评估机构: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四、调查时间:2018年8月 22日—2018年9月10日 五、注意事项1、调查期间,拟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如实申报被征收房屋相关情况。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性质用途;房屋析产、典当、赠予、买卖、租赁或抵押;户口迁入或分户;房产公证;新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特此公告宿迁市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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